为规范推进咸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工作,保障项目质量、资金安全与服务成效,咸阳市民政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项目要求、合同约定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验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咸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服务。
(二)采购单位:咸阳市民政局。
(三) 验收内容:按照咸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要求,对1795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安装调试、老年用品适配、资料信息录入、服务台账、现场质量等逐户进行全面核验,并在“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对施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确认,出具正式验收报告与结论,对验收不合格事项督促整改、复核销号,确保全部达标。配合完成项目结算审核、绩效评价、审计及上级督导检查相关工作。
(四)验收依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MZ/T234—2024)、《咸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咸民发〔2025〕36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及附件清单、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录入要求等。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验收、整改复核、资料归档及报告出具。
二、报价与结算规则
本项目验收服务费单价最高不超过160元/户,按实际验收户数×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报价包含人员、交通、入户、测评、报告、税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二)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九)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四、遴选文件获取
(一)现场获取:单位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获取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4日(8:30—12:00,14:30—18:00)
(三)获取地点:咸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咸阳市社会福利大厦)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6年6月25日09:00
(二)地点:咸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咸阳市社会福利大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38990090
咸阳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xymz.xianyang.gov.cn/xwzx/tztg/202606/t20260618_2094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