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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料
重庆市铜梁区养老机构“三色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各级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管理责任

(一)优化部门职能职责。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院”责任制,将全区养老机构划片分区,由局领导包片管理,一般干部包院监管,责任细化到人。履行全区养老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依法做好辖区内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养老机构企业法人登记信息,加强养老机构备案登记指导,有计划地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宣传、培训和督查相关工作,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其辖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会同区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联合监管。

(二)强化属地主导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养老机构建立管理服务网络,逐一排查整治隐患,建立管理服务标准,明确网格划分及网格责任人员;每周、月定期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排查和服务管理巡查,组织全面检查,督促养老机构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消防安全、饮食卫生、治安管理、值班保卫、应急响应等管理制度。

(三)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机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安全检查、事故处理与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机构总人数及服务内容配置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要求配齐设施设备,并落实设施设备、食品、消防、医疗护理、人身、财产、信息安全要求,坚持24小时巡查值班、照护、记录制度。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

二、排查安全隐患

区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对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养老服务检查大指南》中涉及养老机构运营服务的28项重大风险隐患指标,结合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每月对辖区抽查不少于10%的养老机构,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面普查;联合区相关部门全年不少于2次对辖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实际,对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8项重大风险隐患指标,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养老机构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各镇街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对辖区内养老机构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备。

养老机构要建立“日清日查日报”隐患排查制度,坚持每日巡查值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形成安全日报记录,每日报养老机构安全监控中心和镇街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每月汇总并向所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报告。

三、三色分级管理

(一)分级依据。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责任承担作为分级管理要素,默认机构运营管理分值为100分(具体内容及评分详见附件)。通过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上级督察情况对养老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结果评定为红、黄、绿三级。总分在85分以上为绿色养老机构,评定为“好”;70分-85分为黄色养老机构,评定为“合格”;在70分以下为红色养老机构,评定为“不合格”。综合评分每季度开展一次,于下一季度通报结果,四个季度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三色分级管理的依据。

(二)管理措施。按照“绿榜示范、黄榜改进、红榜鞭策”原则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绿色养老机构,采取以自我管理为主,有关部门抽查为辅的监管措施;黄色养老机构,采取充分自我发挥自我约束,加强必要监管,实施季度安全检查等措施;红色养老机构,采取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约谈养老机构负责人等措施。

1.凡代表铜梁区接受市级及以上考核检查并获得了市级及以上书面表彰的一次加10分,纳入“绿榜”示范管理。

2.对积极参与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按铜民发〔2020〕99号文件要求,实施加分奖励,只奖不罚。对获得服务质量评估950分以上或等级评定四星级的机构,纳入“绿榜”示范管理,其余机构纳入“黄榜”改进。

3.对消极对待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纳入“红榜”提级监管。

4.对未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未获得消防手续的,自动纳入“红榜”提级监管。

5.凡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因恶劣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自动纳入“红榜”提级监管,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三)结果运用。综合局本级季度检查评分(占比50%)、监控中心日常检查评分(占比20%)和第三方服务监管单位每月检查评分(占比30%)为养老机构最终得分,并作为该机构的运行经费或运营补助评审依据。

1.敬老院累计四个季度评分得出年度总分,由区民政局于次年1月份进行通报,并按年度评分高低进行排名,前15名分数较高者给予一定的运行管理经费鼓励。排名前2名的2个敬老院,每个给予4万元奖励;排名3-5名的3个敬老院,每个给予3万元;排名6-15名的10个敬老院,每个给予2万元。运行管理经费主要用于补充敬老院水电气及维修维护等运营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2.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季度进行1次评分并通报,作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评审依据。根据季度评分情况,季度评分≥95分者,不扣除运营补助;85≤季度评分<95分者,扣除该季度10%运营补助;75≤季度评分<85分者,扣除该季度20%运营补助;70≤季度评分<75分者,扣除该季度30%运营补助;季度评分<70分者,扣除该季度运营补助,待全部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纳入运营补助考核。


附件:铜梁区养老机构“三色分级管理”内容及检查评分表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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